正文

当前位置: OB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26日 09:16来源:科研管理办 点击: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学研究部购买了的少量纸质版《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收到后将分发给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其他科研人员可以于1月下旬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浏览电子版(网址如下:www.nsfc.gov.cn)。

二、请各二级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院系学术委员会、主管领导、科研办和科研秘书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 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及时收集整理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各单位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并指导其登陆填写;

4.请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并统一出具本单位申请报告,组织新进本单位工作或新获得学位的人员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

三、2018年申请重大变化

1、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此两类项目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得批准后需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建议各位申请人申报时就准备好此页;

2、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信息科学部和管理科学部的申请代码有重大调整,请严格按照《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报代码进行申报,各单位一定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这几个学科切记不要简单选择往年申报用过的代码。

四、2018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各申请人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 )。

2.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确认纸质版和电子版版本号一致。按二级单位时间规定时间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和创新研究群体申请书仍需提交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进行论证并完成推荐意见的填写工作,“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需要提前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故请提前完成,盖章时须通过中南大学印章管理系统完成盖章手续。

4.申请书上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学校将按单位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5.由于时间和人员有限,申请书形式审查由各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完成,学校科研部仅仅审核申请人资格、人员签字和盖章部分,不再审查申请书内容。

五、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

3月1日-11日

二级单位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

3月14-15日

14日校本部、铁道校区各二级单位

科学研究部依据时间安排统一接收各二级单位上报的纸质文件

15日湘雅校区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

3月14日-16日

科学研究部形式审查、部分申请书返修、网上审核申请书并打印电子清单,完成单位公函,按清单顺序装箱。

3月17日

火车送申请书到北京

3月18日上午

申请书送交基金委接收工作组

六、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按照学校《关于印章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始启用中南大学印章管理系统,请2018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科研人员(注意:2018年度将不允许脱产研究生单独参加外单位项目)请于3月14日前按照《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要求登陆印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提交审核时须将申请书封面、人员信息页、签字页和《2018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扫描上传,科研部审核后自行到校办办理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我校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项目申请中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七、各二级单位随纸质申请书上交的材料

1. 《关于报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附件4)一份。

2.由“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sfc.gov.cn)导出的院系申请项目清单一份,清单上需要盖二级单位章,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除开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外其他各类项目均为一式2份交科学研究部(签字都需要是原件),科学研究部留底的一份请二级单位在封面上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注意:封面不要使用光面或亮面铜版纸)。未按要求装订的申请书不予受理。附件应和申请书一起装订,若申请材料过厚可以使用A4胶装。

4.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上交基金委的那份申请书的封皮上。

5.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5)

八、博士后申报人员注意事项

拟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在站博士后人员须于2018年3月10日前填写《2018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附件6)并交学校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通过中南大学印章管理系统提交并盖学校公章,盖章时请准备承诺书一式两份。在我校博士后站工作的其他单位聘用人员不得在我校申报,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2018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原件必须作为申请书附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并电子化后作为附件上传。

我校博士后人员申报项目类型为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终止年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的结题期限填写到当年12月31日。

我校师资博士后和其他已经为我校正式职工的申报人员若未在申请书中提及自己是在站博士后,则不需提供《2018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科研部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报送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根据科研部部务会决定2017年3月10日前已经被学校解除合同的“3+3”“2+6”人员不得再以无单位人员身份通过我校申报;

3.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项目,可以由科研部和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退回修改,撤销项目后申请书版本号会改变,必须重新装订新版本申请书。

4.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合同复印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5.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均需按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

7.在《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部分,申请人需对项目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所做的必要说明,以及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 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所做的必要说明。

8.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单独交学校科研部存档备查。

十、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十一、科学研究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本部一办公楼424房间

联系人:欧阳俊, 黄东

联系电话:88836044,88836041

联系邮箱:ouyangjun@csu.edu.cn

(责任编辑:科研管理办)

学生天地